刚刚,泉州向全市民营企业、商会组织和广大泉商提出倡议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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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泉州民营企业、商会组织和广大泉商的一封信
全市民营企业、商会组织和广大泉商:
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,全市民营企业、商会组织和广大泉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,勇于担当、主动作为,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,推动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效开展。在此,向你们致以衷心的感谢!
当前,疫情防控正处在关键时期,我市将迎来节后返泉人员高峰,疫情就是命令,防控就是责任。为坚决防止疫情在我市企业出现、扩散和蔓延,做好节后恢复生产工作,夺取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胜利,特向全市民营企业、商会组织和广大泉商提出以下倡议:
1.落实错峰返工要求。疫情防抗急需的医疗物资、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行业,要抓紧组织复工。其他企业根据自身情况不早于2月9日(农历正月十六,星期日)24时前复工。目前人在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的职工在疫情解除前不返厂;对确已提前返厂的要妥善安置,不得拒收,并及时做好报告工作,特别是来自或去过武汉等重点地区返工人员,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,分情况做好相关处置工作。
2.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。坚持“防控第一、安全第一”的原则,制定科学有效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,对职工生产生活和企业管理、生产、销售等各个环节作出科学合理的防控和安全生产安排,每项防控措施都要明确具体责任人。注重发挥职工积极性,形成“人人参与”“人人都是安全员”的防控工作局面。持续落实测量体温、重点场所消毒、佩戴口罩等措施,推行企业食堂分批分餐制度。推广网上办公、视频会议等远程办公手段,减少人员聚集。有条件的企业可进一步优化生活区与生产区的布局,采取设置“观察区”“隔离区”“安全区”以及加强厂外人员、车辆进出管理等办法,确保企业疫情防控实效。
3.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。对因疫情未及时返泉复工的职工,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、疑似病人、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,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,视同提供正常劳动,支付相应的工作报酬。加大对职工防护保障物资的投入,定点采购食品,做好食堂供应和食品卫生。主动关心帮助因为疫情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,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。稳定职工情绪,提振职工信心,做到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两不误。
4.积极支援疫情防控前线。继续弘扬“一方有难,八方支援”的精神,勇于承担社会责任,有组织地开展捐款捐物、出力出智,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社会支持、贡献应有力量。相关医疗物资、应急物资生产企业要积极克服春节期间用工困难,开足马力生产,保证防疫产品供应。树牢法治意识,不哄抬物价、不制造市场恐慌,自觉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。
5.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。民营企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积极投入到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中,当好疫情防控主心骨,协助做好政策宣传、外省返厂人员排查建档、防控措施落实、恢复生产等工作,教育引导企业职工不信谣、不传谣,在坚守岗位、勇挑重担中践行初心使命。党组织书记离开本市、未能及时返回企业的,指定临时负责人,确保民营企业党组织正常运转、发挥实质作用。各级商会组织、行业协会党组织要帮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工作,及时反映企业问题、宣讲防疫政策、推广介绍防疫经验,协调解决企业困难,助力企业做好防控和生产。同时,要大力宣传民营企业、商会组织和广大泉商在一线防控疫情的好人好事和感人事迹,凝聚起众志成城、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。
疫情防控需要全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,让我们携起手来,充分展示泉州民营企业、商会组织和广大泉商的社会责任担当,为坚决遏制疫情扩散、夺取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胜利贡献力量!
泉州市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
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泉州市工商业联合会
泉州市总商会
2020年2月1日
□来源:泉州通
□编辑:张剑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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